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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学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供稿:科研处 日期:2011-09-16 已浏览10213

 

各分院、部:
    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适应联合培养工作的要求,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实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的遴选机制。
2.严格规范管理,按需设岗,有利于形成动态流转的聘任与考核机制。
3.注重培养和选拔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
二.基本条件
参与导师遴选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学风正派,身体健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能较好地履行导师职责;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较高的学术造诣,作为项目主要成员(排名前三位)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任务,或主持完成过省级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三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以主编身份正式出版著作,或取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奖励级别为二等奖以上);
5.每学年为本科生至少开设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学生反映良好,并已具备独立开设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以下条件具备者可予优先考虑:
1.研究能力、研究方向及成果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2.曾经或正在以导师身份承担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3.讲授过一门以上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研究生必修或主修课程;
4.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部门初审
参与本次研究生导师遴选的教师需填写《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交至所在分院、部负责人处,由分院部负责人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交到学校科研处。
2.科研处复核
    科研处对最后提交上来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初步拟定候选名单,报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3.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校学术委员会将召开专门会议,对参与遴选教师的材料进行审阅讨论,将经表决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名单,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4.院长办公会通过
5.公示
    院长办公会通过的最终名单将及时在学校协同办公系统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接受民主评议。
四.材料上报时间
    本次导师遴选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11925日,提交材料包括:《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报表》一式三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校科研处邮箱jlaudev_kyc@126.com
科研处联系人:刘立东 电话:84252086 13894805446   内线:6006 
   
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是我校发展过程当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导师遴选是这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校教学质量、锤炼师资队伍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请各分院部高度重视此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推荐工作,科学部署,有效组织,确保此项工作及时顺利圆满完成。
 
 
附件:《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报表》
 
 
                                                                                                        科研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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