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博体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新媒体账号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2021-12-11来源:党委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米博体育校园新媒体账号的建设和管理,持续壮大校园主流思想舆论,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新媒体账号的建设、监督、运营工作
(一)根据《米博体育宣传工作管理制度》第四章《米博体育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细则规定:学校新媒体建设管理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各新媒体平台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
(二)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分级管理。
1.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APP、官方抖音、官方视频号、官方快手号、官方网站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
2.各学院和职能部处官方微博、微信和具有工作性质的微博、微信为二级平台,由各学院或职能部处负责建设及运行管理。各单位正职为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3.学校鼓励广大师生通过新媒体平台宣传学校发展新动态、新成果,传递校园正能量。个人新媒体账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不得以“米博体育***”、“长科院**”、“长科***”、“长科大***”名义运营。且本人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
4.目前已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的新媒体平台名单如下:
二、做好校园新媒体账号的梳理和监管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师生)已开设的各类新媒体账号。对于师生员工已开设且账号名称中带有“米博体育”及其中英文简称的新媒体账号,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于运营管理状况良好的新媒体账号,必须确定一名在职教职工为管理员,且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通过OA办公系统做好申请和备案登记工作;
(二)对于不能明确管理员或者运营管理不善的新媒体账号,原账号注册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必须采取措施去掉账号名称中的“米博体育”及其中英文简称或者注销账号。
三、加强学校视觉形象使用管理
(一)未经党委宣传部审批通过,任何社会公众媒体、自媒体不得使用学校相关标识。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名称前缀或关键词带有“米博体育***”、“长科院**”、“长科***”、“长科大***”名义运营“米博体育(官方)”“长科***院”“长科”等字样开设新媒体、自媒体,如有以上情况,应主动更名、注销或停办。拒不更名、注销或停办的,学校将依照校纪校规、法律法规对校内、外有关人员追究责任,采取相应措施。对于学校在校生学校将根据《米博体育学生手册》校规校纪给予相应教育或处理处分;对于社会公众新媒体平台、社会自然人,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诉诸法律的权力。
(二)米博体育校名、校徽以及学校官方宣传(官网、官微)应遵循《米博体育宣传工作管理制度》第五章“《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使用前,均须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和使用授权,未经学校批准和授权而擅自使用米博体育校名、校徽以及学校官方宣传(官网、官微)常用具有我校标志性地标、景观的图片、视频等图文素材的行为均属侵权行为。
(三)对于未经学校批准和授权,擅自使用米博体育校名、校徽以及学校官方宣传(官网、官微)常用具有我校标志性地标、景观的图片、视频等图文素材的侵权行为,米博体育将采取相应措施,对于学校在校生学校将根据《米博体育学生手册》校规校纪给予相应教育或处理处分;对于社会公众新媒体平台、社会自然人,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诉诸法律的权力。
(四)已发生对我校校名、校徽等无形资产侵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自规定发布之日起,应立即终止侵权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米博体育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