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2012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使我校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请各分院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申报。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2年度立项工作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吉发[2004]20号)。
二、立项基本原则
重视基础研究,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基金项目服务于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科学决策需要,加强地方特色文化研究,适度扶持青年学者。
三、立项种类及选题原则
1、立项种类。2012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种类分为重点指南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扶持项目和马工程专项四类。
2、指南重点项目。(1)选题原则。2012年度重点指南项目的选题原则是,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关注影响我省未来发展走向的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明显代表吉林地域特色文化的重大基础课题。按照上述原则形成的重点项目《课题指南》面向全省公开申报。
3、一般自选项目和博士扶持项目。选题原则是,加强基础研究,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科学决策咨询研究。由申报人依据选题原则自拟选题进行论证申报。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为主,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主报告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15万字以上。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被批准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1、重点指南项目控制在20项以内,每个指南题目只立1项,拟立20项。每项平均资助3.5万元;
2、一般自选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13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
3、博士扶持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5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0万元。
六、申报要求
1、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只限在上述立项种类中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其中省社科基金重点指南项目可同时兼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
2、201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以及《重点课题指南》,请申报者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www.jlpopss.gov.cn)上查询和下载填写。申报重点指南项目只填报《申报书》一式6份,其它类项目填报《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
3、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4、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5、博士扶持项目的申报人,要求属于在职人员,在读博士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已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除外;
6、申报者选题设计论证时间期限为,从现在起至2012年3月31日前。4月5日前由各单位审核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办。申报人无科研管理单位的,可直接报送我办。逾期不再受理。
七、材料提交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由学校科研处负责组织,请广大教师合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填写材料,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教师申报材料统一送至学校科研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20日,同时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laudev_kyc@126.com 邮箱。
联系人:刘立东 电话:84252086 13894805446 QQ:673574969
科研处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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