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博体育监事会章程
2014-03-13来源:监事会
米博体育监事会章程
长科字[2013]7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保证学院正常有序进行办学发展,保证学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学,加强对学院的行政领导和教学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参照同类学院监事会章程,并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
第二条 学院监事会,在学院董事会和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由5-7名成员组成,监事会设立主席、副主席、委员等职(学院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校长、副校长不得任监事会成员职务;监事会委员任期为5年);
第四条 学院监事会主席有权参加学院董事会会议(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第三章 监事会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监事会有权对学院各方面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情况分别向分管领导汇报,如果有较严重的工作失误和问题,可向校长、董事会汇报,并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一) 检查学院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办学的情况;
(二) 对学院领导干部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如上述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学院章程,损害学院利益的情况时,有权要求当事人予以纠正;
(三) 检查学院财务管理工作;
(四) 检查学院对教师、学生的处分;
(五) 检查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六) 检查学院的毕业生毕业证发放情况、毕业生的学位授予情况;
(七) 检查学院招生、就业情况;
(八) 检查学院教职员工聘用情况;
(九) 检查学院设备采购和设备使用情况;
(十) 在监督和检查过程中,如有各级管理人员出现严重的工作失误或违反工作纪律,给学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监事会有权向学院董事会和校长对其提出罢免和处分的建议。
第四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会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七条 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因事而立);
第八条 列席监事会会议人员需经监事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监事会副主席)批准,有权发言,无权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