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4〕25号)要求,在分院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评议论证、校长办公会审核决定,我校拟申报“护理学”、“ 药物制剂”、“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保险学”等四个本科专业,现将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吉公网安备 22011202000059号